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汪姐,我已經畢業了,謝謝一直以來的關心,我會好好珍惜的。”昨天,吳江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汪浩收到了小李的微信。小李因為照顧自家“有色”生意,差點毀掉了學業。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小李因及時悔悟、配合調查,得以取保候審并在案件審理期間順利畢業。
2019年3月,經群眾舉報,吳江警方在盛澤鎮查處了一處隱藏在足浴店內的賣淫窩點,現場抓獲了23歲的小李。經查,其父親在足浴店中多次組織賣淫,已涉嫌構成犯罪。而此時的小李,是武漢一所大學土木工程系的一名大四學生,當時正在盛澤實習。恰巧由于老家有事,其父親要回家一趟,臨行前讓小李照顧生意。
然而,小李明知店內有賣淫情況,卻仍聽從了父親的“指點”。案發后,小李被警方刑事拘留,其父親也被上網追逃。起初,面對證據,小李還不愿如實供述。4月30日,吳江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批準逮捕。
工作中,該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汪浩了解到小李即將畢業,考慮到如果一直處于羈押狀態,必將影響畢業,大學四年的努力很可能付之東流。為了扭轉小李的態度,汪浩三次在看守所與小李會見,即使你不認罪,“按照現有的證據,也不影響案件辦理。但對你來說,也許是人生軌跡的轉變,孰輕孰重,你要考慮清楚。”
5月初,老李向警方自首。通過檢察官耐心細致的勸解疏導,小李主動要求見汪浩,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坦誠了這段時間內心的懊悔。考慮到畢業在即,為盡力幫助小李今后回歸正常的學習和工作道路,該院適時啟動了羈押必要性審查,并于7月12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回學校后,小李如實報告了情況,表達了想要完成學業的強烈愿望。學校經過反復斟酌,本著“教育挽救”的原則,根據小李的一貫表現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規定,破例允許其參加畢業答辯。近日,小李畢業了。8月8日,經吳江檢察院起訴,小李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