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利用掃碼返利騙取他人錢財的案件。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4個月15天,并處罰金1000元。
2019年2月,李某在QQ空間發布掃碼返利活動的廣告。被害人小王看到該活動想試一試,先后參加了50元返55元、100元返110元的返利活動,支付相應錢款后,相應欠款均返還給了小王。果真賺錢!小王對掃碼返利活動深信不疑。小王想要多賺點,立即支付了600元參加了返666元的活動。但是李某稱該活動名額已滿,推薦小王參加1000元返1888元的活動,小王沒有遲疑立馬支付了剩余的400元。李某讓小王加客服的QQ,客服稱小王再交888元的保密費就給其返現2888元。小王意識到不對勁,讓客服退回自己的1000元,結果他被客服拉黑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多次詐騙公民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已退賠部分被害人的損失等情節,可從輕、從寬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蘇報融媒記者 趙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