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1日晚,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香山交警中隊在陳華路漁帆路路口開展酒駕查緝行動中,查獲一名男性酒駕人員。在初查時,該男子裝得一臉無辜說:“我沒有喝酒是吃了榴蓮,你們不要搞錯了。”
11日20時45分許,一輛黑色的大眾牌小轎車由西向東沿度假區陳華路行駛至漁帆路路口時,參加酒駕查緝的香山中隊民警讓駕駛員搖下車窗玻璃,駕駛員并沒有象其他駕駛員一樣爽快的搖下玻璃,配合的哈氣測試,而是環顧左右找尋著什么?由于前車因紅燈等候放行,他被前后的車輛堵了嚴實,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駕駛員不得已搖下了車窗,在打開車窗的同時,一股“酒香”飄散了出來,在民警的一再責令下,駕駛員熄了火,下了車,沖民警大喊到我吃了榴蓮,我沒有喝酒,同時,掏出手機開打電話“求救”。讓其吹氣測試時,此人推三阻四,千方百計的不肯好好吹。在民警好言相勸,及分析榴蓮味與酒味的差別后,駕駛員才道出實情,前年他因酒駕被交警查獲處理過一回了,這是第二次了,也對二次酒駕處罰的嚴重性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想以吃榴蓮為借口,希望能蒙混過關。看偽裝伎倆無法過關后,對民警說:“我就喝了半瓶啤酒,吹氣就吹氣。”通過酒精測試儀檢測,他的酒精濃度達到75ml/100mg,達到飲酒標準。
經查,該駕駛員姓顧,家住香山街道某小區,面對測試結果,他一個勁問后果嚴不嚴重,今后會不會對孩子造成什么不良影響,如參軍、考公務員等等。當得知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受到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并處10天以下拘留后,顧某懊悔不已。(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周宏育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