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蘇州市資源規劃局獲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蘇州實際情況,日前制定的《蘇州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向社會公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適用于蘇州市區內歷史建筑的認定、保護、利用和管理,主要是為了加強蘇州市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更好地展示城市歷史風貌,提升城市品質和文化特色。
據了解,此次針對的歷史建筑,是指經市人民政府認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蘇州歷史文化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構筑物。建成滿40年,具有一定完整性與真實性,且滿足一定條件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場所,經評估后可被認定為蘇州市歷史建筑。蘇州市歷史建筑分為一級歷史建筑和二級歷史建筑。
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在滿足保護要求、保持歷史建筑核心價值的基礎上,鼓勵活化利用。記者了解到,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30日。(蘇報融媒記者 王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