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上,張家港市公安局南豐交警中隊民警在妙橋街道妙橋北街北木橋路段查酒駕。晚上20時許,一輛別克商務車行駛至北木橋北側上橋時,駕駛人突然棄車往旁邊小路飛奔而逃,車子沒有熄火也沒有拉手剎,只見車子不停向后溜。民警見狀立即追了上去,不久便在巷子里抓住逃跑的駕駛人劉某。經對劉某現場酒精含量呼氣檢測,結果為132mg/100ml,已經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
被民警抓獲的劉某后悔萬分,原來,劉某于2013年就因醉酒駕駛,被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判處過拘役,2015年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劉某還因無證駕駛被拘留過5日。今年3月,劉某剛剛重新考到了駕駛證,駕駛證還在實習期,沒想到劉某仍然不知悔改,事發當晚再次醉駕弟弟的別克商務車。
不僅如此,劉某還對民警說:“真是諷刺,上個月我弟弟因為醉駕被張家港交警查獲,當時我還來替他擔保。沒想到一個月后,我開著他的車又因酒駕栽了。”
目前,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將面臨刑事處罰。一對難兄難弟,都因酒后駕車先后被關進了看守所。(蘇報融媒記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