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解決限購問題”,我有渠道,讓你買房無憂”……
為了“幫助”別人規避住房限購政策,蘇州一男子糾集數名房產中介以及軟件公司設備維護人員,非法侵入稅務機關信息平臺,篡改納稅信息,為300多名無購房資格者偽造、買賣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制造了一批批偽剛需者,涉案524.9萬元。
今天上午,姑蘇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潘某、谷某某等9名被告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主犯最高被判有期徒刑8年。姑蘇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孫霞介紹,根據蘇州市發布的住房限購政策,在限購區里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蘇州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可以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很多人沒有資格買房,就出現了需求。”
被告人潘某告訴看蘇州記者,在2017年年底,自己從限購政策當中嗅出了“商機”。
如何才能將這個“商機”變現呢?潘某動了一番腦筋。在經過研究之后,一個大膽的計劃在他腦海里形成了。原來,潘某想通過侵入修改稅務部門的信息平臺,篡改購房者的納稅信息,偽造“稅收完稅證明”,再將這些證明賣給下家,即掌握客戶資源的中介們。

合適的中介不難找,但又該如何才能篡改購房者的納稅信息呢?這并沒有難倒潘某。他將目光瞄準了某電腦軟件公司設備維護人員谷某某。
于是,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5日期間,被告人谷某某通過非法手段將不符合蘇州市住房限購條件個人信息添加到蘇州地稅“金稅三期”系統繳稅信息中,由潘春將《稅收完稅證明》賣給相關房產中介人員。
被告人吳某(房產中介)介紹,自己跟潘某原先就認識。在2017年年底,潘某找到了自己,并提出了這一賺錢的計劃。
“限購政策出臺之后,一直有客戶問我有沒有辦法獲得購房資格。聽到他(潘某)有這個渠道后,我覺得確實有錢可賺,就答應了。”吳某說。

計劃啟動之后,被告人吳某就找到了一些不符合購房資格的客戶,以3-5萬元不等的價格收取費用,再將這些錢向潘某購買“完稅證明”。“我自己大概做了70多筆單子,賺了13萬塊錢差價。”
截至案發,潘某、谷某某等人共將352條個人信息添加到“金稅三期”系統中,已生成并打印出337份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有部分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人員已使用《完稅證明》完成了網簽。
法院判決認定9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信息系統罪,為首人員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負責向信息系統添加數據的谷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向潘某購買“完稅證明”的三名房產交易中介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三年六個月、三年三個月。
另外在作案過程中協助修改部分數據的三名財務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一年六個月(因罪行相對較輕,適用緩刑),同時責令各被告人退出非法所得。
至此,一條黑色利益鏈被連根拔起,一個破壞樓市調控的不法團伙宣告“團滅”。
姑蘇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孫霞介紹,樓市調控涉及國計民生,老百姓的安居樂業,但有少數不法分子為獲取暴利,鋌而走險。
孫霞表示,姑蘇區人民法院在11月份,陸續對8起涉及18名被告人破壞住房政策的刑事犯罪案件進行宣判,依法嚴懲,全力保障國家相關政策的實施及蘇州房產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