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可就有人不長記性,在第一次酒駕被常熟古里交警查處后,不僅沒有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仍心存僥幸,醉酒駕駛車輛,再次被常熟古里交警查獲!
11月9日晚,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古里中隊民警在轄區內開展夜查行動。當晚19時25分許,在對一輛車牌號為蘇E3U585L小型轎車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武某渾身酒氣,民警立即對武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81.5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隨后民警將駕駛人帶至醫院作進一步檢查,經常熟市第一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武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00.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據武某交代,當天晚上六點多,他和親戚在自己的倉庫里吃晚飯,期間喝了一小杯牛欄山白酒。 吃完飯后,武某帶著親戚去自己的廢品廠看看,看完后,武某就駕車離開,沒想到在途中遇到了正在執勤的民警。
在對武某信息進一步核實時,民警意外發現武某曾于2011年3月11日在虞東路洋蕾大橋處,也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常熟古里交警查處過一次。現在,武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時隔八年,在醉酒駕駛被寫入刑法以后,武某再次醉駕被查獲,等待他的是更為嚴厲的懲處。
司機一杯酒,親人幾多愁,武某不僅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也深深傷害了愛他的家人。
交警提示:“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法律也必會對這種行為從嚴從重進行處罰!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金玉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