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清晨5時20分許,常熟交警大隊高架交警在早間巡查時,發現一輛裝載木板的貨車在通港快速路上行駛,民警隨即將這輛車攔停。檢查中,民警發現該車不僅違反法律規定闖禁區上高架通行,而且前后車牌都被遮擋。

據駕駛人劉某交代,當天他駕駛蘇BM35XX的貨車從無錫出發,為了上高架通行防止被“電子警察”抓拍,于是鋌而走險故意遮擋號牌。不料,汽車行駛至常熟通港快速路的時候,被正在巡邏的交警當場查獲。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常熟警方對劉某駕駛貨車,違反禁令標志上高架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對駕駛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另外,由于駕駛人劉某持有的是B2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被記滿12分后駕駛證將面臨降級。這也意味著,駕駛人劉某將不能繼續駕駛準駕車型為B2的機動車,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就此沒了。(蘇報融媒記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