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車禍受傷醫藥費無著落
本報訊(記者 王小兵)家庭貧窮獨自撫養兩個孩子,上月25日下班途中又不幸發生車禍,右肩摔成骨折,需要3萬多的治療費用。昨天,走投無路的王家偉向本報新聞熱線18806200288求助并咨詢,他的受傷能否認定工傷,工廠能否給予工傷補助,讓他渡過難關。
7年前,29歲的王家偉從安徽六安農村來到盛澤盛虹集團三分廠打工,這一干就是7年多。11月25日早上6點多,天空下著毛毛細雨,路面濕滑,王家偉上完晚班騎著摩托下班回租住屋。當騎到盛澤公路壇丘大橋下面時,前面一輛三輪車停在馬路上,因剎車不及,王家偉摔了個人仰馬翻,在路過同事的攙扶下才爬了起來。當時,三輪車主和他都認為沒有大礙,就沒有報警處理各自回了家。到家半小時后王家偉發現,自己的右肩疼得厲害,連抬都抬不起來,便趕緊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他右肩摔斷了一根骨頭,需要住院治療。
目前,王家偉治療費用已經花了2萬多。“聽醫生說,完全看好起碼要3萬多。我家比較窮,去年我和老婆離婚了,兩個孩子靠我一個人撫養,現在摔傷起碼半年沒辦法工作了,治療費用這么多,我實在拿不出來。”王家偉憂心忡忡,“像我這種情況,能否認定工傷,工廠能否給予工傷補助,幫我渡過難關?”王家偉求助本報,希望幫幫他。
針對王家偉的問題,記者咨詢了國浩律師(蘇州)事務所劉軍律師。他介紹,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就本案而言,王家偉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交警部門認定其對事故的發生不負主責和全責,宜認定為工傷,王家偉可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具體操作上,若王家偉的用人單位已依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的,王家偉應及時通過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報告傷情等情況,申請領取工傷待遇費用,若用人單位未給王家偉繳納工傷保險,導致王家偉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則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王家偉醫藥費等方面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