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下老丈人愛心接力棒、堅持照顧孤寡老人莫大爺的阿明,被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判令分得莫大爺的部分遺產。
說起阿明一家照顧單身老人的故事,真是感動了很多人。
莫大爺是吳江區的一位孤寡老人,生前是一家商業公司的退休職工。莫大爺年輕時,便與商業公司食堂的大廚老王結識,兩人都是自幼被領養,不知親生父母在何處。相似的身世,促使兩人成為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由于莫大爺身體不好,一直沒有成家,無依無靠的他,得到了老王一家的諸多照料,逢年過節就和王家一起過。莫大爺退休后,就在老王家搭伙。
莫大爺跟老王一家,就像親人一樣相處著,幾十年如一日。更加令人感動的是,在老王夫婦相繼離世后,老王的二女婿阿明接過了岳父手中的愛心接力棒,每天為莫大爺送飯送菜。
2004年,莫大爺不幸發生車禍骨折,就醫期間,阿明一家端茶送水,精心照料,絲毫沒有怠慢。出院后,莫大爺覺得自己年事大了行動不便,便要求阿明為自己辦了進敬老院生活的手續。莫大爺住進敬老院以后,阿明一家依舊把他放在心上,經常前去看望。
2007年,莫大爺因病去世。阿明按照當地風俗,為他操辦了后事,又購置了墓地,在2008年清明時,將莫大爺骨灰入土為安。老人留下的一套位于吳江區松陵鎮面積四十多平方米的房改房,讓阿明犯了難。向有關部門和律師咨詢后,阿明決定向法院申請認定財產無主,交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因老王、阿明翁婿兩代人照顧了莫大爺四十多年,上述行為時間跨度較長,實屬不易,應予褒揚,符合法律規定的扶養較多情節,阿明有權要求分得適當的遺產;其次,在阿明長期照顧莫大爺的過程中,除其支出的喪葬費、購置墓地等直接支出費用外,兩代人多年來為照顧莫大爺所花費的時間、精力也應作為重要的因素在處理遺產時予以考慮;再次,根據本案查明事實,莫大爺進養老院前基本的日常生活費用支出亦由其自行承擔,在養老院后阿明的照顧主要體現為精神上的慰籍,讓其感受到家庭的溫暖,上述因素同樣應加以考量。考慮到莫大爺留下的房子無法物理分割,并且阿明愿意接受實物,因此吳江法院將房子判歸阿明所有,并要求阿明支付房子大約1/3的價值折價款17萬元,該款收歸國庫。
法官提醒:對長者敬愛,對弱者關懷,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就算是沒有血緣關系的鄰居朋友,也應該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特別是對孤寡老人,我們更應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關懷。同時,對于老年人來說,如果膝下無子女,為避免財產無人繼承的尷尬局面,可以通過與親朋好友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提前安排好老年生活和身后財產歸屬。(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沈黎紅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