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昆山春暉路上某店主因對城管執法人員的行政處罰不滿,情緒激動,阻礙執法人員執法,最終其沖動的行為,為其帶來5日的行政拘留。

近日,昆山市城管行政執法大隊新鎮中隊執法人員朱偉、王鏗在春暉路巡邏時,發現該路段一家巴比饅頭店店員將兩桶污水傾倒在店門口的人行道板上,執法隊員立即制止其行為,向店老板程某出示了執法證件告知該行為違反了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其開具了《責令停止違反城市管理行為通知書》,并將文書給程某進行簽收,要求其到新鎮中隊做進一步處理。

當事人程某情緒十分激動,拒簽了通知書并當場將其撕毀,盡管當事人拒不配合,但執法隊員依舊悉心的對其進行勸導,希望能夠妥善處理此次事件。誰知店老板程某突然沖向執法隊員并用手在隊員的脖子上猛掐了一下,并不斷推搡執法隊員,嘴里的各種臟詞亂語傾巢而出,城管隊員始終保持克制。鑒于該行為已經阻礙了執法的正常進行,執法隊員立即報警,110趕到之后,將雙方當事人帶回了派出所作進一步的調查。

日前,昆山市公安局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程某阻礙城管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給予行政拘留五日,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0日止。
本是一件小事,目的是希望店家能夠改正亂倒污水這一行為,但程某太過沖動,一味蠻橫無理,妄圖逃脫處罰,殊不知,法制社會拒不姑息無賴行為,作為昆山市的一名市民,要遵章守紀,更應遵守這座城市的道德規范。(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徐閔寒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