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相城區消保委元和分會接到一起投訴,有人在一家洗車店花200元辦了洗車卡,用了才一半,洗車店就說卡已過期,不給他洗了。
接到反映,分會工作人員核實發現,那張洗車卡是2018年辦的,可洗8次,車主洗了4次,還剩4次。最近,車主去洗車,洗車店說卡已過期。
然而,所謂的洗車卡是虛擬卡,雙方也沒有協議。店方說辦卡時已明確告知,卡的期限是1年,而車主卻說從未聽說過。
最終,經消保委介入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洗車店同意讓車主用完那張卡。同時消保委提醒,雙方在預付費交易時,一定要將服務約定落實到書面合同上,避免事后出現糾紛。(蘇報融媒記者 葉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