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午,張家港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市民提供的線索,稱一輛從某飯店開出的五菱小客車駕駛人有酒駕嫌疑。民警隨即按照線索,在車輛行駛的軌跡區域內迅速開展排查,不久后即在一家工地找到該車。
透過車窗,民警發現駕駛位置旁的儲物盒內赫然“躺”著兩個酒瓶,瓶內的酒已所剩不多。在查詢到車主后,民警隨即進入工地找尋車主王某,很快王某被找到,民警發現王某滿身酒氣。在民警的詢問下,王某當場承認自己剛剛酒后駕車返回工地。
據駕駛人王某交代,當日中午11時許,他駕車帶著朋友張某到楊舍鎮楊新公路附近的一家飯店吃飯,期間,王某喝了二兩多白酒。吃完飯后,王某自我感覺良好,覺得開車沒有問題,于是將沒喝完的酒帶走,并放到前面的儲物盒內,隨后駕車載著張某返回位于晨豐公路北側的工地繼續干活。王某隨后被帶至張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城西中隊進行酒精呼氣含量檢測,酒精呼氣值為102mg/100ml,超過80mg/100ml的醉酒臨界點,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對于王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理。(蘇報融媒記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