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傾訴過了,心里還是放不下,凌晨2點,又給記者打電話,邱奶奶的那樁心事,看來真不小。那是在前年,她撿到一個錢包,一連跑了幾個地方,才找到失主。眼下,她還想找到那位失主,目的很簡單——她想要得到一個表揚。
那個錢包什么樣?是什么時候撿的?邱奶奶說不大清了。她只記得那是在前年,她一早到位于姑蘇區十梓街的蘇大附一院掛了號,看到前面還有好幾個號,輪到她還需要一段時間,她又走路去體育場路,準備先到蔬菜鋪里買點菜。走到蔬菜鋪前,她踢到一個東西,低頭一看,是個錢包。“里面有現金,挺厚的一沓,還有銀行卡、身份證和鑰匙。”邱奶奶沒細看有多少現金,只覺得失主應該很著急。
于是,她拿著錢包在原地等候,半個小時過去了,沒見到失主。她又想起自己剛掛了號,便匆匆趕回醫院,結果還是遲到了:她的號已經過了,要看醫生,得要下午了。
從醫院到家路不遠,邱奶奶先回了家。可撿到的那個錢包,像是個“燙手山芋”,她不知道該怎么處理。有人讓她去找派出所。她想對呀,便拿著錢包去了十梓街和錦帆路口,可走到那邊才發現,原本在小洋樓里的那個派出所搬走了。搬去了哪里?她又不知道了。
可那個錢包,她不想多留一刻,索性又帶著它去了她原來的工作單位,把它交到“離退休辦”。“離退休辦”的負責人說,這可不行,錢包還得交給警察,就幫她撥打了110。沒一會,民警來了,作了相關記錄后,帶走了那個錢包。最后,那個錢包物歸原主。
這件事過去一年多了,邱奶奶為何現在再次提起,還找記者當面傾訴?她說,類似的好事她曾做過一些,得到了表揚,心里挺美。這件事,她也與人說起過,可有人說她在編故事,不信。她聽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偏偏又拿不出證據,憋得難受。“我還能不能找到那個失主,請對方表揚我一下?送面錦旗,當面說聲謝謝也好。”邱奶奶很在意這事,向記者當面傾訴過后,第二天凌晨2點,又給記者打來電話。
邱奶奶做的這件好事,是有人為她作證的。她原工作單位“離退休辦”的負責人胡先生記得,當年邱奶奶的確是交過一個錢包,他們不便接收,便幫她聯系了民警,“警察來了之后,很快就處理好了。”至于有沒有人說邱奶奶是“編故事”,胡先生沒有聽說過。
在派出所,民警幫邱奶奶查詢到了那次處警記錄,確認那是2018年11月的事。“時間過去很久了,未必還能聯系上失主。就算聯系得上,也不好強求人家一定要來當面感謝。”為此,有人建議,不妨在《姑蘇晚報》上報道下邱奶奶的事,既傳遞了正能量,說不定也能讓邱奶奶釋懷。(記者 葉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