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垃圾分類工作不到位,物業管理方有責任嗎?昨天(3月15日),蘇州滸墅關經開區一物業公司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因“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未能如期整改到位而“吃”到5000元罰單。這也是滸墅關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今年開出的首張針對單位的“垃分”處罰單。
今年以來,滸墅關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垃圾分類專班人員按照《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嚴格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白+黑”對轄區58個小區“三定一督”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覆蓋式檢查,聚焦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四個環節,進一步加大對違反條例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推動轄區“垃分”工作向高質量發展。
在上周檢查中發現,滸墅關水語金城花園小區持續幾日生活垃圾分類質量不達標,清潔屋的垃圾桶內存在混投混放、分類投放不準確、垃圾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執法人員在指出問題后,對物業部門下達了整改通知書,然而該物業管理部門未能引起足夠重視,以人手不夠,居民素質不高等理由敷衍整改,導致在復查中,執法人員發現上述問題仍舊存在。
對此,執法人員在進一步約談該物業相關負責人,提出相關建議措施的基礎上,對該物業單位下達了《責令停止違反城市管理行為通知書》,要求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按照通知書的要求,限期到滸墅關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受進一步處理。根據《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批評教育、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為推動滸墅關垃圾分類工作持續向好發展,自去年6月《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滸墅關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系統深入查找生活垃圾分類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一方面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充分調動社區、物業、業委會“三駕馬車”協同配合作用,積極提升居民群眾的垃圾分類意識和習慣,讓垃圾分類從口號變成習慣。另一方面,堅持線上與線下宣傳相結合、正面宣傳與問題曝光相結合、日常宣傳與集中宣傳相結合,強化宣傳引導,營造人人參與、積極踐行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讓“綠色、低碳、環保”的理念深植人心。在此基礎上,強化執法保障,加大巡查督辦力度,多措并舉助力“新時尚”邁向“新習慣”。(蘇報融媒記者 周建越 劉曉平 通訊員 董華 劉凱華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