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在姑蘇區雙塔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的監督下,當事人吳某清理了翠庭路上遺留的回收廢舊物,并因在路旁從事廢品收購生意,違法侵占、污染城市道路,而繳納了罰款2000元。

據了解,該非法廢品收購站藏匿于翠庭路工地附近閑置區域,卡車、三輪車為“經營場所”,侵占城市道路堆放物品面積約10平方米,而且產生的灰塵、異味還影響了周邊市容環境,也有一定的安全隱患。“這兩天散步經過這里,地上都亂七八糟的,而且還有廢紙等易燃物品,沒有安全感。”家住附近小區的丁好婆說。
執法人員經過調查后發現,當事人吳某擁有營業執照,但由于原本經營場所已不存在,一時間沒找到合適經營位置,便想繼續偷偷從事經營,瞄準了這片人員較少的區域。但他的這一行為已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執法人員當即進行教育勸導,指導他尋找正規場所經營,并根據《蘇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對他進行行政處罰。目前,吳某已經認識到錯誤,清理場地并繳納了罰款。(蘇報融媒記者 管有明 通訊員 董嵐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