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蘇州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正式對外發布,全面規范戶外廣告設施管理,以提升城市顏值和城市品質。該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戶外廣告是城市天際線和市容街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和城市文化的有形載體。相較于2002年的《蘇州市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新的《蘇州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在實施范圍、設置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均進行較大的調整,將范圍擴大至蘇州大市進行統一管理,實現“一把尺子量到底”。
依據該辦法,蘇州對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區域進行了分類明確,分為禁設區、限設區和展示區三類,實現對戶外廣告設施點位的整體把控和精準掌握;聚焦大型戶外廣告設施的管控,將橋身、屋頂和城市建成區內的高立柱納入禁止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位置或者區域;明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的主體責任和經營者的安全作業責任;對流動戶外廣告尤其是公共汽車、出租車、私家車等車輛的車身廣告制訂管理依據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