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教委消息,北京市教委近日印發《北京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高校學生公寓應實施封閉管理,公寓樓內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禁止外來人員留宿。嚴格落實會客登記、晚歸學生登記和大件物品出入登記等制度,值班記錄要完整。
辦法指出,高校應將供新生住宿公寓的條件、住宿費標準在招生簡章上明示,并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要求進行公告。高校不得將服務性收費與學費、住宿費合并統一收取。除法律法規授權外,不得對學生隨意設置罰款(扣款)項目。
在校內可提供住宿條件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因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征得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并履行備案登記手續,加強日常信息溝通,確保信息暢通,嚴格日常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