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陸某擔任公司創意中心總經理。公司未在《勞動合同書》落款處簽字或蓋章。陸某轉正后的工資為稅后91000元/月。
陸某九月離職后,公司認為他有虛構的教育和工作經歷,并要求退還公司多付的薪水30萬元。
二審法院認為,盡管公司提請其未簽署并加蓋勞動合同,但實際上已履行了雙方的勞動合同,并已建立了勞動合同。由于陸某提供虛假的學歷,該勞動合同無效,并判決陸某返還該公司30萬元工資。
春節檔電影《新神榜:哪吒重生》開啟點映 終極預告大戰一觸即發
汪峰UNFOLLOW巡回演唱會首演蘇州站正式開票
電影“新大頭兒子”4蘇州路演芝麻哥哥助陣
徐帆張婧儀傾力描繪母女生活故事 《關于我媽的一切》以真實觸動人心
安家張承承孩子不是徐
湯唯23年前舊照 青澀
CopyRight 2010-2024 蘇州都市網 版權所有
備案號:贛ICP備2023000665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