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能懷孕,山東禹城女子遭公婆及丈夫虐待后死亡。日前針對此事件山東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審被告人張吉林、劉蘭英、張丙故意傷害、虐待一案,該案中公公被判11年、婆婆被判6年,丈夫被判緩刑3年。
方洋洋出生于1997年1月12日,系山東德州市平原縣前曹鎮方莊村人。其表哥謝樹雷告訴記者,2016年農歷11月,經媒人介紹,方洋洋嫁給了禹城市張莊鎮男子張某(1990年生)。謝樹雷稱,方洋洋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患有精神病,方洋洋是家里唯一的孩子。
據悉,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張吉林、劉蘭英、張丙采取毆打身體、凍餓罰站等方式,致方洋洋全身多處凍傷。
2019年1月31日,張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毆打方洋洋三次,劉蘭英用木棍毆打方洋洋一次。事發后,醫院稱方洋洋已死亡。經鑒定,方洋洋因遭受鈍物暴力打擊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