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的話】
隨著去年6月1日《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蘇州邁入了垃圾分類“強制時代”。攻堅作戰的過程中,各地“分”出了一項項新經驗,但同時舊習慣反彈回潮的現象也偶有所見。
在“條例”施行即將迎來一周年之際,蘇報融媒聯合蘇州市生活垃圾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垃圾分類第一觀察”新聞行動,通過暗訪等形式,聚焦各地生活垃圾分類投、收、運等各環節中的薄弱點,通過輿論監督推動問題有效解決,讓文明新氣象展現在城市每一個角落。
“小區里明明有生活垃圾集中歸集房,可每天車輛過來收運的時候,還是要在小區主干道附近露天作業,氣味難聞、污水橫流,影響生活環境也妨礙了小區車輛通行。而且不同顏色垃圾桶里的生活垃圾倒在一塊兒運走……”說起自家小區的垃圾分類工作,工業園區湖畔天城小區的居民吐起了苦水。
據了解,湖畔天城小區日間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時間為上午7:00到9:00。昨天(5月19日)上午8:00過,記者跟隨市垃圾分類工作專班督查人員在該小區生活垃圾“三定一督”清潔屋旁停留觀察。居民們陸續提著垃圾袋過來投放,分類督導員一一接過垃圾袋后,快速開袋幫忙投放。
記者看到,督導員在開袋后,將混雜在其中的易拉罐等可回收物熟練地挑揀出來,剩余的便直接扔進“其他垃圾”桶中,對于分類錯誤的情況,并沒有對居民進行提醒告知,也沒有做好進一步細分工作。記者還注意到,清潔屋墻面上掛出的“垃圾分類收運公示牌”上,清運四類垃圾的責任單位、監督單位、清運時間等信息也全部空白。
小區“垃圾分類收運公示牌”上,清運四類垃圾的責任單位、監督單位、清運時間等信息空白。
當天日間定時定點集中投放結束前,記者和專班人員又來到小區生活垃圾最終的去處——位于小區居民樓4幢附近的一處歸集點。一路走過,能夠聞到垃圾散發出的明顯異味。此時,工作人員正在小區道路上忙著將歸集來的生活垃圾裝上一輛沒有任何分類標識的收運車。
記者注意到,這些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一袋袋垃圾有的來自“其他垃圾”桶,有的來自“可回收物”桶,可結果卻被倒進了同一輛垃圾回收車。其中,一些垃圾袋在裝車過程中還不斷滲出污水,污染了大幅路面。
歸集來的生活垃圾被裝上一輛沒有分類標識的收運車。
“這么多污水流出,很可能是扔垃圾的人沒有規范分類,將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了,而督導員也沒能好好督導。”住在4幢的姚女士告訴記者,20米開外的一處房屋設有相對封閉、用于每天收運垃圾的歸集點,但是每天收運垃圾卻總是放在離居民樓更近的小區道路上,異味、噪音給大伙兒生活造成了困擾,混收、混運也影響了大家踐行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小區里設有生活垃圾歸集房,可垃圾卻被放在小區道路上露天收運作業,異味、污水影響環境。
隨后,記者在小區內走了一圈,看到部分居民樓門口也堆有不少成袋的生活垃圾。在隨機采訪中,有小區居民表示,根本不知道小區生活垃圾需要定時定點投放。而且,在非生活垃圾投放時段,小區清潔屋的卷簾門雖然關閉,卻沒有上鎖,居民可自行拉起卷簾門投放垃圾。

部分居民樓門口堆有不少成袋的生活垃圾。
按照《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的行為是明令禁止的;收運生活垃圾的過程也要避免或者減少噪聲擾民和交通擁堵,防止遺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同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車輛等設備的類別、標識、規格,也應當統一規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識。
市垃圾分類工作專班督查人員表示,造成這些問題固然有小區居民垃圾分類意識不強、分類投放不規范的因素,而生活垃圾收運車輛沒有標識、混收混運生活垃圾、督導員沒有盡到督導責任等現象也比較突出。
針對上述問題,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向蘇州工業園區有關主管部門發出整改通知,要求該主管部門落實責任,督促該小區立即按照規定實施整改,把整改任務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全面規范生活垃圾投放、收運中每個環節的行為。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將面臨進一步處罰。(蘇報融媒記者 肖辛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