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某剛剛通過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科目三路考,一時高興竟然酒后駕駛機動車。不料車子開了不到一分鐘,卻發生了交通事故,被民警依法查獲。
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千燈中隊接到報警稱:在轄區某停車場內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在現場,報警人楊某稱自己停在停車場內的轎車被一輛從車位中出來的轎車撞到,對方駕駛人從車上下來后,身上酒味很重,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楊某的指認下,民警找到肇事駕駛人田某。田某對自己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原來,田某于前幾日剛通過科目三路考。事發時田某剛從飯店吃飯喝酒結束,到停車場想把朋友的轎車從停車場的車位開到停車場的門口,沒想到在將車從車位中開出來的過程中車輛碰到了旁邊停著的楊某的車輛。
經過鑒定,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68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將面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的刑事處罰。同時,田某雖然通過科目三路考,具備一定駕駛技能,但尚未取得駕駛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私自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同樣屬于無證駕駛,田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何雨茜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