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保稅區中隊接報警稱:轄區某路段發生一輛電動自行車和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只有小轎車駕駛人杜某在現場,車輛前擋玻璃上出現了一個“大凹坑”。
據杜某敘述,當時他駕駛車輛沿該路段由北向南行駛至路口時,一輛外賣電動自行車突然由東向西行駛過來,雖然杜某踩了剎車,但雙方還是發生了碰撞。隨后外賣小哥張某被送往醫院治療,民警趕到醫院找到張某,并在現場對張某進行了詢問,張某也承認自己當時是闖紅燈通過路口,這才與杜某的車輛發生碰撞,因猛烈撞擊,張某的頭部重重地砸在了車輛的前擋風玻璃上,還好當時佩戴好了頭盔,頭部并未受傷。
后來經過醫院檢查,外賣員張某除了身上擦破了點皮,并沒有其他問題。最終,民警經過調查,由于張某駕駛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的違法行為,被處罰50元,并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而杜某駕駛機動車行駛至事發路口未減速對路口情況疏于觀察,未確保安全的過錯行為,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警方提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在發生碰撞后可對騎乘人員頭部起到緩沖撞擊的作用,防止頭部直接撞擊地面或硬物而造成傷害,從而有效降低事故死亡率。(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何雨茜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