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落實江蘇省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中強化在用機動車執法監管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全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做好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工作,今天(7月12日),蘇州市召開全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工作會議。
會上,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傳達《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蘇州市“吳地工匠”職業技能系列競賽之“環檢杯”機動車尾氣檢測職工職業技能競賽的通知》《市生態環境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市場監管局 市公安局關于印發(蘇州市汽車排放檢驗與維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通報2021年機動車檢測機構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解讀《江蘇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 )。
截至2020年底,蘇州市機動車保有量超450萬輛,全國第四,全省第一。根據PM2.5在線源解析,機動車尾氣排放對PM2.5的貢獻超三成以上,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工作已變得非常緊迫。目前蘇州市聯網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已有164家,在建的和建設完成尚未聯網的機構,還有11家。2020年,全市共計檢測機動車195萬輛次,今年預計將超過200萬輛次。總體而言,蘇州市面臨著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數量多、業務體量大,同時對規范、準確開展尾氣檢測的要求更為迫切。從近期立案處罰的違法情節來看,蘇州市機動車檢測機構主要存在檢測過程中弄虛作假屢禁不止、檢測操作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術規范、內部管理不到位主體責任意識差等主要問題。
去年年底,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以及公安廳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江蘇省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實施機動車I/M制度。蘇州市同步出臺了實施方案,并于6月16日開始試點。根據四部門聯合發布的《蘇州市汽車排放檢驗與維修制度實施方案》,7月1日起,蘇州市全面實行超標排放汽車的檢測與維護閉環管理,超標排放汽車應到汽車排放性能維護 (維修 )站維護修理,維修合格后再到原汽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復檢。2022年底前,各地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全面建立排放檢測、維修治理和執法處罰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道路車流量、入蘇車流量、超標排放重型柴油車處罰等數據共享,初步建成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測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
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影響大氣環境治理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是移動污染源“源頭治理”的關鍵一環。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王欣表示,全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嚴格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行為,扎緊道路移動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閘門”,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予以嚴格處罰并公開曝光。同時將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進行依法處罰,記入信用記錄,并建議吊銷機動車檢驗檢測資質。(蘇報融媒記者 惠玉蘭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