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警察嗎?我舉報,我自己酒駕!”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玉山中隊接到一名男子的電話,在電話那頭的他情緒非常低落,并告訴民警,他舉報自己酒駕,讓民警過來拘留他。
民警隨即根據男子說的位置找到了他。經查,男子姓潘,當晚6點左右,他去朋友家中喝酒,一直喝到了晚上10點多,父母一直打電話讓他很煩躁,晚飯結束后,父母又打電話給他,雙方就在電話中吵了起來,自己一時氣急就放出狠話:“你要看我,就去看守所看我!”
掛掉電話后,他越想越氣,就駕車來到交警隊附近,隨后,報警讓民警拘留他。在民警到達后,潘某眼含淚水,不斷和民警說:“太難了,我太難了,就想找個地方清靜清靜。”經過民警勸慰,潘某的心情許久才平復下來。
經鑒定,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5mg/100ml,其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已經涉嫌危險駕駛,將面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的刑事處罰,同時,駕駛證也將被吊銷,并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昆山交警提示:酒后駕駛危害大,莫把安全當兒戲。開車時盡量保持平和心態,不要開斗氣車,請自覺抵制危險行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