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倉公安機關對日前阻礙綜合執法部門執法、毆打他人的王某與趙某作出了行政處罰,其中王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5日行政拘留,趙某因毆打他人被處以2日行政拘留。
日前,太倉市婁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集中對轄區四通路、興業路、發達路、板橋菜場等路段及周邊進行市容環境專項“錯時”整治。行動當天,執法人員在板橋菜場及周邊整治過程中,發現某店鋪門前占道經營嚴重,相關物品隨意堆放,堵塞交通,存在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占道經營者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
執法過程中,王某、趙某以謾罵侮辱、現場撒潑等方式拒絕配合執法,多次推搡并將執法輔助人員抓傷,影響惡劣。在此過程中,綜合執法局隊員始終保持克制,依法執法、理性執法,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婁東街道板橋派出所接到執法人員報案后迅速趕到現場,依法傳喚相關人員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最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條例,公安機關依法處罰王某5日行政拘留,趙某2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