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觀前派出所接到群眾提供的線索,稱在花鳥市場的一家店鋪內,聽到有一種鳥,鳴叫聲悠揚婉轉,且眼邊各有一條白眉,特別像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畫眉。
接到線索后,民警立即至上述地點查看,一進門就看見店內上上下下掛著的十幾只竹籠,里面有棕褐色的小鳥蹦蹦跳跳。在民警詢問下,店老板勵某支支吾吾地承認了這些確實都是畫眉鳥。經初步盤點,現場疑似有13只小鳥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畫眉鳥。隨后,民警將店主勵某及13只疑似畫眉的小鳥一并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有關機構鑒定,這13只鳥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畫眉。從今年2月1日開始,國家林草局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發布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將畫眉鳥、鷯哥、百靈、紅嘴相思鳥等十余種在我國有著傳統養殖歷史的籠養觀賞鳥收錄在新版名錄中,晉級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經審訊,勵某交代,自己早幾年就為了牟利賣過畫眉鳥,現在國家打擊販賣野生動物,也知道不能買賣畫眉鳥了,但他為了獲利,依然沒有停止販賣畫眉鳥,期間斷斷續續地賣出過一些。2021年初,有個姓金的上家再度來到他的店里兜售該鳥,于是,在明知不能販賣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勵某還是以100元一只的價格買下10只,以現金支付的方式付給對方1000元,如果有人來買鳥,勵某再以200元一只的價格賣出獲利。他表示,平均每月都能賣出1-2只畫眉鳥。店中的13只畫眉鳥里,有10只是其出售用,另外三只是朋友寄存在他店內的。目前,勵某已被取保候審,13只野生保護動物畫眉鳥也被送至萬鳥園進行救助。對于案件的其他部分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捕獵、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需馴養繁殖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需要向當地林業局申請《人工繁育許可證》。
(蘇報融媒記者璩介力通訊員邵夢蕓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