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科技城(東渚街道)某裝飾公司作為工地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因“未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要求配置容器”且未能如期整改到位而“吃”到3000元罰單。這是東渚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8月開出的第一張針對工地生活區的垃圾分類罰單。
近日,科技城垃圾分類專班人員督查至某工地生活區時,發現該生活區內的垃圾分類容器中其他垃圾、廚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標識不符合要求。執法隊員第一時間聯系到裝飾公司,對其未按規定設置容器的行為進行了宣傳教育,并開具整改單要求限期整改,然而該裝飾公司未能引起足夠重視,并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導致在復查中,專班人員發現上述問題仍舊存在。
對此,科技城綜合執法局進一步約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提出相關建議措施的基礎上,對該裝飾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違反城市管理行為通知書》,要求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按照通知書的要求,限期到東渚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受進一步處理。根據《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類別、標識、規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下一步,科技城將在垃圾分類長效化管控過程中,持續加大垃圾分類執法力度,嚴格落實網格化巡查機制,同時繼續加強垃圾分類宣傳,營造人人參與、積極踐行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讓“綠色、低碳、環保”的理念深植人心。(蘇報融媒記者 周建越 劉曉平 通訊員 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