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陸家中隊接到報警稱,在某小區內有兩輛號牌相同的車輛停在小區停車位上。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未發現涉事車輛,民警立即對該車牌展開調查,發現近期在另一小區有活動軌跡。于是民警立即趕往該小區內調查,最終在地下停車場查獲該車牌號的車輛,并找到車主李某。
經詢問,李某告訴民警,該車輛號牌是自己面包車上的,前段時間面包車因電瓶故障就停在小區里了,換了女兒的小轎車用來接送孫女暑托班上下學,因為小區內設置了車牌識別,而女兒的車牌沒有錄入系統,為了進出方便,就將自己面包車懸掛在車頭的“蘇D”牌照用螺絲刀拆下,再用螺絲帽直接固定在了女兒的車頭前。最終,李某因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五千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警方提醒:使用假牌套牌嚴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交通秩序,自己也將受到法律制裁,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