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楓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8月30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習近平在主持會議時強調:“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促進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競爭是為了更好的發展。如果各類市場主體能夠同臺競技,在同一起跑線上你追我趕,形成良性競爭,這將更利于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戰略更好實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圍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通過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改革市場監管體制,加強反壟斷監管,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讓“天是創造之天,地是創造之地”的發展環境更加清朗。
營造公平競爭的生態環境,離不開思想意識先行。壟斷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不容低估,因為競爭是較量成長的平臺,國與國之間競爭,才能更好產生“國之大者”;人與人之間競爭,才會產生無窮的奮斗力量;單位與單位之間競爭,才會形成求真務實、不斷向上的喜人局面。無論站在哪一個角度,公平競爭對于社會來說,都是促進發展的動力。只有大眾深刻認識到公平競爭的意義,自覺做捍衛公平競爭的行動者,反壟斷的良好局面才能更加深入。
建設高標準市場競爭體系,需要健全監督體系。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一些不良競爭依然存在。如何強化反壟斷?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克服一些平臺企業存在的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突出問題,需要上至國家,下至地方繼續加大反壟斷監管力度。成立專門的反壟斷部門,制定反壟斷法律法規,通過加強依法查處有關平臺企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更好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穩步向前。
建設更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要劃出“紅線”。促進公平競爭,需要認識先行,監管發力外,更要在促進社會公平方面明確規則,劃出底線,設置好“紅綠燈”,引導督促企業服從黨的領導,服從和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鼓勵支持企業在促進科技進步、繁榮市場經濟、便利人民生活、參與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通過加快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數字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更好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進而對公平造成危害。
我們必須充分領會《意見》精神,抵制壟斷行為、維護經濟民主、倡導公平競爭、保護中小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才能更好凝聚社會共識,為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空間,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帶來更加廣闊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