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長江中隊接到一起報警稱轄區某路段有一處護欄損壞,懷疑有車輛發生事故后逃逸。接報警后,民警立刻開展調查,發現確實有一輛車撞了護欄以后直接開走了。隨后,民警通知車主前來中隊接受調查處理。
不久,車主王某與另一名男子劉某至中隊,并且劉某稱自己是事故發生時的駕駛人,因不熟悉這輛車的操作導致撞了護欄,發生事故后心里慌張便開走了。民警告知其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后果,劉某依然咬定是自己駕駛的車輛。
隨后,民警將調查結果擺在面前,證據顯示駕駛人為王某。在鐵證面前,兩個人向民警坦白肇事當事人實為王某。且對王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3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據王某陳述,當晚其與朋友聚餐結束后駕車返回家中,在路上發生了事故,由于轉彎太急撞到了護欄,因為自己喝酒便未留在現場報警。
后來王某在家中接到了民警的電話,腦筋一動電話聯系了同事劉某,拜托劉某承認自己是肇事當事人。劉某考慮到王某作為公司的駕駛員,現在年紀大了馬上要退休了,如果因為醉駕被抓,那么將要面臨開除。于是“義氣當頭”便答應來為王某“頂包”。
經最終鑒定,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64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王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將面臨法律的嚴懲。(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何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