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官網10月8日消息,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宋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四川省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這也意味著,等待宋亮的,就是看法院依法判處多長時間的刑期了。關鍵是,這名貪官,到了十九大后仍在收錢,根本沒有收斂,如果不查,怎么對得起廣大人民群眾。
作為高級領導干部,理應知法懂法,更要守法守紀,可對宋亮來說卻是帶頭違法。因此,必須嚴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告誡其他官員,千萬不要再執迷不悟,而要警醒了。法律不是兒戲,違法,就一定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