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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3年前蘇州一位老人將拆遷所得房產全部給了孫女李某,雙方約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給老人居住,同時承擔贍養義務。
不過,令人意外的是,李某拿到拆遷房后,從未探望和照顧老人,老人只好無奈將該房出租,用房租來貼補養老院費用。
李某卻認為老人無權出租房屋,將租客訴至法院被駁回。李某的做法讓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對孫女的老宅拆遷份額贈與。
最后的結果是,法院認為,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予,法院判決支持老人的訴訟請求。
報道一處引發熱議,很多網友紛紛支持老人,有的網友說:“我要是這老太太,我哪怕捐了,或者送給對我有幫助過的外人,也絕不留給不孝順的親人!”
還有的網友說:“老人家干得漂亮,不知道未來這個孫女,會不會給老人家每天噓寒問暖,痛哭流涕懺悔過去,希望老人家到時候不要心軟。”
我們都知道,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華夏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乏一個個關于“孝心”的典故。有句古話說得很對“百善孝為先”,意思是孝順是做人的根本。拿著老人的房子,卻不贍養老人,這個孫女良心過得去嗎,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