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強調,2021年12月底前,全市全面建立職責明確、運行順暢的市、縣、鄉、村四級林長制體系,落實保護發展林業資源的目標責任,充分發揮林業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方案》指出,要通過全面推行林長制,提升森林資源質量,努力實現森林資源“一增、二穩、三防”目標,即增加森林蓄積量,穩定森林覆蓋率、林地保有量,防控森林火災、防治林業有害生物、防范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根據《方案》,到2025 年,蘇州全市要完成造林綠化1.5萬畝,實施森林撫育15萬畝,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1.2%以下,森林覆蓋率保持穩定,森林資源質量顯著提升,林木品種結構得以優化,濕地面積保持穩定,濕地保護率逐步提升,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重要生態功能區域得到全面保護,國有林場等重點林區的通訊、電力、供水全覆蓋,森林防火基礎設施滿足需要,實現山有人管、樹有人種、林有人護、責有人擔,以“林長制”促進“林長治”成效顯現,自然生態更加美麗,人居環境更加美化,人們生活更加美好。
《方案》明確,由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總林長,實行分級負責。市級成立市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擔任“雙組長”;各縣級市(區)、鎮(街道)、村(社區)對照市級林長制組織體系成立相應組織。張家港市、常熟市、吳中區、蘇州高新區(虎丘區)等重點地區因地制宜增設副林長,采取掛鉤聯系或分片包干方式,協助林長做好林長制相關工作,并將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等重點生態區域納入責任區,強化林長制責任落實。
各級林長負責7方面的主要任務:切實加強林業資源保護、積極推進林業生態修復、穩步提升森林經營水平、科學防控森林資源災害、持續深化林業改革創新、嚴格規范執法監督管理、不斷完善基層基礎建設。
為更好落實林長制,下一步,蘇州將建立健全林長會議、信息公開、部門協作、監督巡查、考核問責等制度,并加大政策扶持,切實發揮林長制的作用,全面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為蘇州建設更高水平生態之城、打造向世界展示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最美窗口”夯實綠色基石。(蘇報融媒記者 陶冠群 通訊員 毛秀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