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我丈夫是在看守所里面摔傷的,但是我并不認同這個說法。他的精神不正常,又是怎么造成的?”郜女士說,她希望相關部門能公正處理此事,讓她看到全面、客觀的證據。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賠償一切損失。
新鄉縣公安局督查科民警表示,目前該事件正處于調查階段,張偉為何受傷還不清楚,如有結論會及時通知家屬。
律師:如監控視頻丟失 看守所應承擔責任
對此,云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表示,按照我國的監所管理制度,犯罪嫌疑人入監所之前都要進行全身體檢,體檢情況將會存入檔案保存。從常理來講,對于有嚴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也不會收押。因此,張偉在羈押至看守所后出現傷情的可能性較大。
“出現這樣的情況,家屬是難以自己取證的,這就需要檢察院駐監所檢察室介入,主導調查、核實工作。”劉文華律師說,目前,我國看守所都實現了監控全覆蓋,只要調取張偉進入看守所后的全部錄音錄像就可以查明原因。
劉文華律師稱,如果是自傷自殘,需要自己承擔責任。如果是同監室人員毆打,那相關人員涉嫌犯罪,應承擔責任。如果是辦案人員毆打,涉及刑訊逼供的違法犯罪。如果是看守所監管人員毆打虐待所致,則涉及到虐待被監管人員的犯罪。
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守所的監控視頻丟失或出現無法播放的情況,也屬于看守所失職,檢察機關應做出不利于監管責任人的推定。因為監控設備由看守所管理、控制、維修,如果看守所認為本單位無責任,就需拿出無需承擔責任的證據,如果不能做出免責舉證,就應擔責。
“檢察院駐監所檢察室作出調查結論后,如家屬對結論不服,也可申請法醫、專家進行評判。”劉文華律師說。
按說在看守所里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到底肋骨是怎么骨折的?到底她的精神有沒有問題?這個要看看守所里的監控錄像和醫院的證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