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吳濤)昨天下午,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會議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門要迅速行動,全力抓好禁放管控措施,推進今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新成效。
據介紹,蘇州實施煙花爆竹禁放的6年來,違法燃放警情持續低發、少發,禁放區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類、人員傷亡類警情和案事件保持“零發生”,市區已連續5年實現“春節藍”,較好地完成了禁放區內“違法燃放行為有效控制、空氣質量和環境衛生有效改善、公共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標任務。
但在此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調研發現,吳中區金庭鎮當地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習俗觀念較強,且往年春節期間大量市民、游客選擇到太湖生態島燃放煙花爆竹。因此,2021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蘇州市太湖生態島條例》中明確規定,吳中區金庭鎮范圍內的西山島等27個太湖島嶼和水域全部納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
會議要求,各地要集中開展整治行動,通過公安、應急、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聯合開展檢查,加強外圍管控、疏堵結合創新管控手段,從源頭上切斷非法煙花爆竹生存空間。各地還要因地制宜制定高峰時段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圍繞重要節點和重點時段發動黨政單位、綜治機構和社會力量全面參與禁放工作,確保每個小區、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條交通干道、每家企業單位都有管控,推動形成多元共治、群防群治的管控格局。
會議強調,對違法燃放不聽勸阻的,對被處罰后仍違法燃放的,對一、二級重點管控期內違法燃放的一律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調查,并頂格處罰,對阻礙執法的一律以妨礙公務依法嚴厲處罰。同時,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燃放和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