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駐張家港記者 楊溢 陳夢嬌)近日,張家港市紀委監委出臺《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廉潔自律“負面清單”》,進一步完善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的監督管理機制,防范角色轉變后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生,持續釋放正風反腐不止步、不松勁的強烈信號。
張家港市紀委監委梳理了近15年退出領導崗位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在深入剖析病因、查找規律后,出臺了該“負面清單”,從思想認識、工作擔當、遵紀守法、社會生活4方面明確20種禁止行為,為全面規范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生活工作劃出底線。
“負面清單”明確,退出領導崗位干部要以優秀黨員干部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杜絕其他各類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各單位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要對照清單內容,查找廉政風險點,提升制度執行力,主動擔責履責、守責負責,傳遞“嚴管就是厚愛”的價值理念。
“負面清單”提出,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同向發力,張家港市紀委監委要加強對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廉潔自律“負面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張家港市委組織部要把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管理和發揮作用情況納入評價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張家港市委宣傳部用好鮮活案例、加強輿論監督,形成齊抓共管、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
“2021年10月出臺的《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管理辦法》,從正向激勵的角度,鼓勵退出領導崗位干部擔當作為。此次出臺的‘負面清單’,通過有效補充和延伸,為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守護‘榮譽線’、守住‘紀律線’提供了又一張‘明白紙’。”張家港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王永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