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琳 通訊員 蘇民)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昨天,市民政局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救助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社會救助“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作用,確保兜牢兜實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兜底保障救助對象基本生活。及時足額向低保、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放生活救助金。全面執行低保對象收入豁免、就業成本扣減和重殘、重病患者“單人保”等政策。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失業或家庭收入降低的救助對象,及時調整救助水平。
落實重點對象照料服務責任。強化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單身低保戶等救助對象日常照料服務責任和基本生活物資保障,遵守防疫規定,增加探視探訪頻次,跟蹤了解身體狀況及生活所需,及時給予必要幫助,確保“生活有人保障、弱者有人照料”。
做好困難對象臨時救助工作。對出現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按需直接予以臨時救助;對其他因生活困難提出救助申請的患者及家庭,先行給予救助,確保不因患病影響正常生活;對因探親、旅游、務工等原因在蘇患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流動人口,由急難發生地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救助。
優化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水平。統籌救助資源,健全困難群眾求助轉介機制,一事一議、一案一策解決困難群眾急難個案,積極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疫情期間,對新申請社會救助的可適當優化、簡化審核確認程序,對已納入救助的困難家庭可視情延長定期核查時限,積極推行社會救助申請審核確認全流程網上辦理。
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各級民政部門將加大困難群眾排摸力度,重點關注孤寡老人、困境兒童、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臨時建立日調度和日報告制度,及時跟進、動態掌握相關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求和救助保障情況,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