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兩起企業違反道路貨運車輛疫情防控規定典型案例的通報
區企業防控組在近日督導過程中,發現仍有部分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存在漏洞,未能有效執行市、區兩級關于道路貨物運輸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給企業疫情防控帶來較大風險。現對兩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案例一
3月31日,區企業防控組在督導檢查中發現,某塑膠有限公司未向屬地報告,經網絡平臺直接派單給某上海車牌貨車,該車從其他區申請通行證進入蘇州卸貨后滯留,且貨運車輛未加門貼,司機下車參與裝貨。
案例二
4月1日,區企業防控組在督導檢查中發現,某建筑門窗有限公司門崗未佩戴口罩、未落實“四查一測”和信息登記等規定,外地來蘇貨運車輛進入廠區后無人監管,有多名企業員工與“蘇貨碼”橙碼的貨車司機不戴口罩面對面交流和傳遞物品。
上述行為違反了《蘇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8號通告》和吳中區有關本市企業有來(返)蘇州貨運需求的提前登錄“蘇貨通”平臺申報、貨運車輛進入蘇州途中不逗留、人員不下車、到達申請企業不與企業員工接觸等規定,現決定對相關企業暫停其申領“蘇貨碼”,并將問題反饋相關鎮(街道),督促跟蹤企業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請廣大企業引以為戒,嚴格按照相關防疫規范和要求,做好貨車司機等重點人員閉環管理工作,共同筑牢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堅固防線,攜手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蘇州市吳中區新冠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
2022年4月1日
吳中發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