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鄒強)自2017年1月成立以來,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堅決實行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和對侵權行為懲治力度,及時有效阻遏侵權行為。昨天,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五周年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新聞發布會在線舉行。
2003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為全國首家具有專利糾紛案件管轄權的中級法院。2008年,市中級法院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全國首家“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調研基地”。市中級法院轄區內具有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數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國前列。2017年1月,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揭牌成立,跨區域管轄江蘇省蘇州、無錫、常州以及南通等四地的技術類案件、壟斷案件及標的額300萬元以上的非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截至2021年底,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9478件,年均增長率達33.3%。
司法審判中,蘇州知識產權法庭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懲處力度,讓侵權者“痛到不敢再犯”。在入選2018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的“新百倫”案件中,法庭對拒不履行訴中禁令的行為,依法給予法定最高限額100萬元的罰款。在大自然地板商標侵權案、澳汰爾計算機軟件糾紛案、Supreme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慕斯商標侵權案等十余起案件的審理中,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明確適用一至二倍的懲罰性賠償或考慮懲罰性因素,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施耐德商標案依法判賠4000萬元,創全省商標侵權案件最高判賠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