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駐張家港記者 楊溢 陳夢嬌)近日,省自然資源廳公布2021年度江蘇省土地執法模范縣(市、區)創建結果和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縣(市、區)表揚激勵名單,張家港市榮獲“江蘇省土地執法模范縣(市、區)”“江蘇省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縣(市、區)”兩大稱號。
近年來,張家港市強化“存量為主、增量為輔”的用地理念,開展產業用地更新“兩集聚兩提升”行動,對產業保障線外的低效用地進行“退二還一”,騰挪發展空間;支持企業推進“退二優二”升級改造,通過兼并重組、協議置換、增加容積率、歸并使用邊角地等方式,實現增資增效不增地。2021年,港城累計異地盤活6128畝,原地更新3695畝,完成批而未供用地處置1657畝。
同時,張家港市保持土地執法高壓態勢,采取“人防+技防”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日監測、及時報、月分析、季通報,確保各類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基本實現新增違法問題“零發生”;統籌推進違法用地“清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等專項行動,按時完成整改銷號。
接下來,張家港市將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通過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科學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制定工業用地提質增效一攬子政策,實施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