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 通訊員 倪麗娜)4月28日,張家港市公安局乘航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轄區慶安村一農家菜地里有疑似罌粟的植物。民警趕到現場查看后證實,菜地已經開花的植物確為罌粟。民警走訪后得知,種植罌粟的是該村70歲的村民周某。
當民警找到周某問及種植罌粟的原因時,老人表示并不知道自己種的是罌粟,只是覺得花束絢麗,種植用以觀賞。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下,周大爺主動配合民警鏟除罌粟,并保證今后不會再種植。經現場清點,警方此次鏟除罌粟共計33株。隨后,民警依法對周大爺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種植毒品原植物是違法行為,市民切不可私自種植。如若發現周圍有人種植,請及時撥打110或向當地派出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