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葉永春
在吳中區建發獨墅灣小區,居民樓下一家小吃店的開門營業,引得樓內業主與店主針鋒相對,雙方的矛盾貫穿“五一”假期,至今尚未平息。矛盾難解,在于業主不能忍受油煙及噪聲的雙重困擾,更不容許住宅樓下開餐飲店,還在于小吃店店主已辦理相關證照,且投入資金不小,自稱也是“受害者”。矛盾如何化解?雙方都在等待一個處理方案。
居民樓下開餐飲店,業主不答應
那家小吃店所在的建發獨墅灣131號樓,是幢高層住宅,底樓有一排沿街商鋪,其中多為便利店,小吃店是目前唯一的餐飲店。
“小區里一共有三幢居民樓的底樓有商鋪,其中開餐飲店的,它是第一家。”正是這第一家餐飲店,在小區業主間,特別是131號樓的業主間掀起了不小的波瀾,而結合業主們的訴求,業主代表王女士起草了一份“投訴書”,已有不少業主在“投訴書”上簽字。
王女士說,131號樓屬于建發獨墅灣三期,是新小區,樓下的商鋪為私人所購,此前大多空置。今年4月下旬,樓下的小吃店在短暫裝修后“突然”開門營業,樓上的業主才知道那是家餐飲店。“做的主要是油炸餅等,是在店里加工制作的,而底樓商鋪是沒有油煙通道的,導致油煙味特別大,聲音特別吵,加上使用大功率電器,還出現過跳閘,存在安全隱患。”業主們經過現場查看,羅列了一系列問題。
“當初購房時,銷售人員有過樓下商鋪不做餐飲的承諾,這件事業主都知道。如果第一家不制止,以后還會開更多,問題更嚴重。”因此,小吃店開業數日以來,就成了眾矢之的,今年“五一”期間,還有不少業主到店門口開展抵制活動。
交了錢辦了證,店主自稱“受害者”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建發獨墅灣131號樓下的那家小吃店于今年4月中旬注冊成立,經營范圍為“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小吃店所在的131號樓緊靠著小區大門,附近人員流動大,不時有人到店內消費。
在店外看,小吃店有兩小間,一邊主要賣雜糧煎餅,柜臺上擺著烤腸機、煎餅爐以及炸好的里脊肉等食材;另一邊主要為各類油炸餅。三位店員正在店內忙著加工油炸餅,不時飄出陣陣油煙味。店內上方,安裝著一臺油煙處理一體機。
從那臺油煙處理一體機說起,小吃店店主劉先生自稱也是“受害者”。他說,他開的小吃店不止這一家,開店選址的第一件事,就是確認能否開餐飲店,能否辦理相關證照。“我和房東一起去問了物業,一起去了各個部門,問下來是可以開的,我才交了錢,開始裝修,辦了證。之后有人來檢查過幾次,我根據要求加了滅蠅燈,加了煙感裝置,開始營業后,社區說有業主投訴油煙大,我又換了凈化器,把原來2000元的換成了20000元的,前前后后投入了30萬元……”劉先生堅持認為自己開店“合理合法”,業主有權投訴,他也有權維護自己的利益。
多部門“會診”,解決方案待定
實際上,業主們意見最大的,是在居民樓下開餐飲店這件事,而非小吃店及店主劉先生。業主代表劉女士等專門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找到了投訴的依據。其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法規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新建住宅樓內不宜設置飲食業單位,現有住宅樓內不宜新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等。
據此,業主們向小區物業、社區、街道以及各部門投訴。建發獨墅灣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介紹,接到業主們反映后,物業查找過,暫未見到由開發商等單位出具的底樓商鋪限制開餐飲店的書面材料,而小吃店營業前,曾稱只做包子,產生的是水蒸氣而不是油煙,由于底樓商鋪沒有油煙通道,如今即便增設了油煙處理裝置,但排氣口用的是空調外機位,對此物業是不認可的。
該負責人稱,接到業主們投訴后,街道、社區以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已到場查看過,處理方案或將于近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