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昆山市一家企業終于完成倒流防止器安裝驗收工作。此前該企業因未安裝倒流防止器,存在倒流污染市政供水風險被罰15000元。記者了解到,這是今年3月22日《蘇州市供水條例》正式實施以來,蘇州市辦結的首起企業違法未安裝倒流防止器案件。
倒流防止器(backflow preventer)由止回部件組成,可防止供水管道內的水流倒流。它可以在任何工況下絕對防止管道中的介質倒流或虹吸倒流,以避免倒流污染,確保市政供水安全。
為保護城市供水水質,提升供水安全系數。去年10月28日《蘇州市供水條例》在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并于今年3月22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確,以公共供水作為生產或消防用水的單位要在其內部用水管道與公共供水管網連接處安裝倒流防止器;住宅區內部消防管道與公共供水管網連接處要安裝倒流防止器,新建住宅由建設單位負責,已建住宅由供水企業負責。
8月20日,由于昆山某企業在整改期限屆滿時仍未動工安裝倒流防止器,昆山市水政監察大隊對該企業開具了蘇州市首份用水單位未安裝倒流防止器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按《蘇州市供水條例》規定對該企業作出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最終該企業于9月2日完成整改。
記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起,昆山開展規模以上企業安裝倒流防止器專項執法行動。截至今天(9月3日),昆山市水務局共對32家企業出具《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完成倒流防止器安裝驗收工作。其中17家企業已完成安裝并通過驗收,另外15家企業正積極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