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常熟市民李先生帶著女兒在練塘鎮一小公園游玩時發現一把槍,立即報警求助。常熟市公安局練塘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妥善處置了這把在公園草叢中發現的已嚴重銹蝕的氣槍。
李先生稱,自己帶孩子到公園來玩,不經意在步道西側的草叢里看見了這把槍。他將槍移至步道上,自己不知道該如何處置,覺得應該報警。此時,周圍有不少市民圍觀,民警借機給現場的群眾普法。“市民不能攜帶、私藏槍支,即便槍支已經喪失功能,應上繳公安機關;很多鳥類是保護動物,如常見的麻雀、白鷺等,捕鳥是違法行為,更別說用氣槍打鳥了。”隨后,民警將氣槍帶回派出所妥善處置。
警方提示: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私藏槍支彈藥,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攜帶、私藏槍支彈藥及爆炸物均屬違法犯罪行為。為了社會安全,請市民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主動上交涉槍涉爆、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切勿隨意丟棄。如發現炮彈等疑似爆炸物和危險品時,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切不可擅自處置,以免造成意外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