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對岳麓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過去的7個月對于周某春妻子李女士來說,是從沒有過的漫長。“每天都過得很辛苦,很艱難。”開庭前夕,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2008年和周某春在深圳打工認識,隨后生育兩個小孩,過著平淡生活,但這種平淡在今年2月被打破。
李女士表示,其丈夫事發(fā)后內(nèi)心很內(nèi)疚,其本人聘請的律師還是未能介入,她希望丈夫早點獲釋,因為她覺得“我老公真的很冤”。“當時輿論和各方面壓力很大。”李女士直言,“但我始終相信我老公,我知道他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