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蔣世穎)近日,姑蘇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市民宋女士報警,稱自己被公司同事李某詐騙38萬余元。
宋女士和李某是同一家公司的職員,上個月,李某通過微信告訴宋女士,可以通過自己刷信用卡、花唄等來“刷流水獲返利”,每10000元現金返利800元。宋女士聽到這高額返利心動不已,欣然答應。隨后,李某向宋女士發來了一個商家收款碼,宋女士通過掃碼,分三次向對方轉賬共44000元。沒多久李某又發了另外兩個商家收款碼,并承諾宋女士48小時后,可以連本帶利返還。宋女士又先后轉賬了6萬余元,期間,她收到了李某通過銀行轉賬的8000元返利,對李某愈發信任,之后又通過微信、支付寶繼續轉賬以求高額返利,就連之前拿到的8000元,也被李某以需要“沖賬”為由要了回去。
過了幾天,李某向宋女士發來一張銀行轉賬12萬余元的截圖,但直至第二天下午,宋女士都沒有等到這筆錢到賬。宋女士去銀行確認,發現這張截圖只不過是個幌子,李某并未給自己轉賬,這才發現被騙了,損失共計38萬余元。
根據宋女士提供的線索,民警很快找到了嫌疑人李某并將其傳喚至派出所。經審訊,李某對其詐騙一事供認不諱。李某告訴民警,自己今年因資金周轉出現問題,便想出了以刷流水返利誘騙他人實施詐騙。7月至今,李某用相同手段先后騙了身邊很多朋友同事,涉案金額高達60萬元。目前,李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