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100-500元本金,刷流水拿返現,十分鐘見收益,隨結隨走”“兼職刷單,動動手指,月入過萬不是夢”……這樣的廣告在互聯網上并不少見。“高傭金”“高回報”背后不僅隱藏著詐騙陷阱,還有可能直接觸及法律高壓線,令人身陷囹圄。今天(9月14日)上午,蘇州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以案說法,揭秘“刷單”背后的黑灰產業鏈。
一起普通“兼職刷單”詐騙 牽出幕后“收贓”犯罪團伙
今年5月底,蘇州工業園區公安分局婁葑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徐女士報警,稱參與網絡刷單,損失近4.7萬元。
原來,5月29日,徐女士接到一通陌生來電,對方聲稱正在招聘“刷單”兼職。徐女士正巧想賺些零花錢,便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添加對方為QQ好友,在對方指導下開始嘗試刷單。起初徐女士也擔心轉了賬對方會跑路,但在“官方平臺”“正規網購”“專業售后”等話術忽悠下,她第一單就轉賬了18988元。第二單價值更高,轉賬金額49979元。徐女士有點害怕,打了退堂鼓,申請全額退款。對方當即退回了18988元。這下,徐女士疑心全消,按照對方要求刷了第二單。但這一次,徐女士僅僅爭取到3000元退款,再也無法聯系上對方了。徐女士意識到被騙,慌忙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后,警方從涉案資金流向入手,排摸出了接收徐女士轉賬的多個銀行賬戶及其持有人,鎖定了位于福建的方某、周某、謝某等七名嫌疑人。經進一步偵查,民警發現,方某等人的銀行賬戶流水十分頻繁,極有可能是專門為詐騙團伙“收贓”的。經粗略統計,涉案金額已經超過了125萬元。
6月中旬,警方前往福建組織抓捕。方某等七人被成功抓獲。在審查中,方某等人的神秘“上家”岳某浮出水面,民警成功在其住所將其抓獲。至此,該犯罪團伙成員全部歸案,8名嫌疑人一并被押解回蘇。
經審查,岳某勾結境外犯罪團伙,專門負責把詐騙等違法犯罪所得的“黑錢”分流至多個賬戶轉手套現,再以虛擬貨幣跨境兌換的方式轉回境外犯罪團伙,從中賺取傭金。岳某不想自身暴露,便拉攏“茶友”下水,朋友之間再互相介紹,最終拉起了方某、周某、謝某等七人組成的小團伙。
岳某深居幕后,把收到的“贓款”分轉至七人賬戶,再安排七人分頭從柜面或ATM機取現,交還給他來兌換虛擬貨幣,所得“傭金”由岳某依據所謂的“貢獻程度”進行二次分配。岳某等人深知所收錢款涉嫌違法犯罪,但在利益面前卻不收手,最終淪落成為違法犯罪幫兇。
目前,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岳某已被依法逮捕,方某等另七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五毛黨”自己當老板 蘇州首例“網絡水軍”非法經營案宣判
網紅產品的熱銷,既需要超高人氣,也需要好評如潮。不法分子將此視為賺錢的“好機會”,有的通過“兼職刷單”偽造銷量甚至直接以此名頭行騙,有的則盯著刷好評“大撈一把”。姑蘇警方就偵破了蘇州首例“網絡水軍”非法經營案,打掉了一個“刷好評”的犯罪團伙。
2019年4月,姑蘇網警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有一家公司在多個微信群內打出了“有償刪帖服務”的廣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該行為已經涉嫌非法經營。經進一步工作,一個以郁某、迮某、陳某為主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通過對幾名嫌疑人之間信息往來的梳理,“刷好評”的犯罪脈絡也逐漸清晰。民警發現,郁某、迮某分別在蘇州、杭州注冊了空殼網絡科技公司并擔任法人,聲稱承接“SEO優化服務”,即網絡灌水刷好評進行正面推廣,實則暗中收集負面評論并有償刪除。
姑蘇警方先后奔赴杭州、寧波等地將嫌疑人郁某、迮某、陳某抓獲,并同時查扣封存涉案手機7部、電腦4臺、合同11份。警方迅速恢復了嫌疑人刪除的聊天記錄與電腦數據,在如山鐵證面前,郁某、迮某、陳某最終認罪伏法。
經審查,郁某、迮某是表親關系,原本就是“網絡水軍”,也就是俗稱的“五毛黨”,刷一條好評、發一條帖子,賺錢又慢又辛苦,二人漸漸萌生出“自立門戶”的想法,先后成立了各自的網絡公司,并拉上朋友陳某一起入伙。
迮某公司下設了一個網站,專門收集并發布金融投資等企業的負面評論。被“點名”的企業難免緊張,主動聯系網站想問個明白。在溝通過程中,迮某會拋出“有償刪帖、正面刷評”的話題,對方一旦接受,迮某會立刻通知郁某。郁某順理成章以自己公司的名義與企業簽署“SEO優化服務協議”,隨后將具體工作交給陳某。陳某按照協議約定,使用技術手段刪除或屏蔽負面評論,并雇傭“水軍”撰寫帖文“刷好評”。這樣的“SEO優化服務協議”包年付費,根據協議內容價格在10萬元至30余萬元不等。截至被抓獲,郁某、迮某、陳某已借此手段非法獲利達65萬余元。
今年,蘇州市中級法院對該起案件作出終審裁定,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郁某、迮某、陳某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郁某、迮某名下科技公司也作出了罰金并沒收違法所得的判決。
刷單詐騙居高不下 不是被騙就是違法
今年以來,蘇州市公安局通過“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實踐,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發起凌厲攻勢,成立“反詐專班”數據工作組等,運用大數據手段,采取預警勸阻、止付凍結等方法,竭力避免和減少群眾損失。
以園區公安分局為例。自3月份百日會戰以來,全區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警情數量環比持續收窄,其中5月環比下降36%、6月環比下降26%。然而,兼職刷單在電信詐騙種類中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今年以來,園區電信詐騙種類中,兼職刷單占比高達22%。此外,網絡購物占比18%,冒充客服占比15%,充值返現占比12%,游戲交易占比12%,網絡貸款占比11%,其他占比10%。受暑期學生群體放假的影響,今年7月,園區公安分局共接報詐騙類警情同比增加12.5%,其中,刷單兼職警情同比增加15%,刷單兼職警情占總詐騙類警情的比例,從2020年同期的14%上升至18%。
綜合相關警情案件,民警發現,“刷單”詐騙主要有兩種套路:一種是詐騙分子利用一到兩個較小額的刷單任務,贏得受害人的信任,隨后逐漸加大刷單金額及數量,利用“卡單”“系統故障”或者“刷滿3單之后結算”等理由,來誘使受害人繼續轉賬、循環反復;另一種是受害人被要求安裝“刷單”軟件,該軟件實為經過偽裝的病毒程序,暗中獲取受害人銀行賬戶信息、攔截驗證碼短信,將受害人名下存款悄悄轉走。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刷單”已經從最初的電子商務平臺虛假交易延伸出更多涵義。比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刷好評”,通過刻意人為組織“網絡水軍”控制評論導向,甚至顛倒是非黑白、左右網友消費意向。類似的還有“刷榜”,即通過非常規技術手段,使App的下載量在短時間內激增,從而提高在應用商店內的榜單排名。但不論哪種“刷單”,其背后都是違法犯罪的深淵。
警方提醒,組織網絡“刷評”行為,可能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通過網絡刷單發布虛假廣告,可能被認定為虛假廣告罪;對競爭對手進行反向網絡刷單,給其造成嚴重損失,可能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通過網絡刷單的方式虛增推廣量,騙取推廣費用,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明知他人通過網絡刷單的方式實施詐騙,仍為其提供幫助,可能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系統漏洞或錯誤,自買自賣進行網絡刷單,用以套取平臺錢款,可能構成盜竊罪。
總而言之,當收到兼職刷單的信息時,無論真假都不要參與——真刷單涉嫌違法、假刷單就是詐騙、組織刷單直接觸及法律高壓線。一旦陷入其中,要么就成為詐騙分子的獵物,要么成為違法犯罪鏈條上的一環,蒙受經濟損失的同時,也會給個人、家庭、社會帶來嚴重影響甚至是危害。
(蘇報融媒記者 璩介力/文 照片由蘇州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