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為這次銷售有毒有害減肥藥再次害人,可能郭美美已經淡出人們的視線。這個從小在逆境中成長的“網紅”,極少以正面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就連這次開庭審判,她仍然因為一個“蹺二郎腿”的動作,隨意輕浮的態度,讓人聯想到她到法律的不尊重和不敬畏。
曾因開設賭場罪入獄的郭美美,因非法銷售有毒有害的減肥藥再次被捕。據悉,該減肥藥成本只需要8毛,賣到顧客手里時卻高達69元一粒,藥丸中還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里的成分西布曲明,會危害人體的心腦血管,造成最惡劣的影響是直接致死。
在本次案件中,郭美美承擔經銷商的職責,利用自己的“網紅”身份,在微信朋友圈以及短視頻等社交平臺、電商平臺進行減肥糖銷售。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數年前,她在網上以虛假身份炫富,引發網民人肉,之后因開設賭場罪獲刑5年,于2019年刑滿釋放。
因為父母離異,自小缺少父愛的郭美美,深受母親影響,認為“男人不可靠,可靠的只有金錢”,從此三觀被帶偏,人生也走上了一條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