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19日《姑蘇晚報》A05版
僅有的1套動遷安置房被賤賣,老人去世,“義女”卻“失聯”了
“養兒防老”,終了卻背債5萬多元
近日,蘇州太陽城護理院院長曹李佳通過“96466新聞熱線”向“掃碼找記者”欄目求助,希望能夠找到葉老伯暫時“失聯”的“義女”許某,幫老人補齊拖欠近2年共計52437.62元的護理費。然而不幸的是,9月12日晚,葉老伯在等待中去世,他的“義女”還是沒有出現。
老人去世,曾替他保管戶口本、身份證、銀行卡、醫保卡的“義女”卻始終不露面,此時的曹院長更加著急:老人欠下的這一大筆護理費,到底去哪里要?
老人被“義女”送至護理院
臨終前拖欠近2年護理費
葉老伯是孤寡老人,患有高血壓、膽結石、膽囊炎等多種慢性老年疾病,生活自理能力較差。2018年6月19日,許某以“義女”的身份,護送葉老伯來到姑蘇區白洋灣大街洋南路26號,委托蘇州太陽城護理院對葉老伯24小時全日制醫療護理。
起初許某還會定期來看望老人,為老人繳納護理費用,自2019年11月26日起,護理費卻斷供了。“當時她說自己手頭沒錢,請護理院體諒自己生活不易,暫時幫老人墊付費用,她會多打幾份工來還。”太陽城護理院院長曹李佳告訴記者,當時也覺得“義女”對老人這么有孝心,愿意幫一幫她,誰知這一幫就將近2年。“墊付的費用一直沒有還上,后續費用也無人繳納,她也不再來護理院看望老人。”曹院長說,起初許某還愿意接電話,后來,自己和葉老伯打給許某的電話也無人接聽了。
曹院長表示,護理院一直按照當初和葉老伯及其“義女”簽署的《蘇州太陽城護理院醫患協議》和《蘇州太陽城護理院安全告知書》照料老人。但護理費越墊越多,許某卻一直聯系不上,萬般無奈之下,護理院只好把葉老伯和他的“義女”一起告上法庭。法院開庭當天,許某沒有出庭,葉老伯在辯護過程中稱,對法院判決自己和許某應支付給太陽城護理院的52437.62元欠款沒有異議。他還表示,希望“義女”能來看望自己,但直到2021年9月12日老人去世,他的“義女”依然沒有出現。
老人僅有的房屋以3萬元出售
賣房款到臨終前也沒拿到
經虎丘區人民法院查實,葉老伯因2014年征地動遷,在高新區楊木橋新苑取得一套安置房。2018年11月29日,這套房產所有權人變更為謝某與丁某。通過在蘇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虎丘分中心備案、經葉老伯簽字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看到,這套面積為112平方米的房屋,以3萬元的價格出售。
但即使是3萬元的賣房款,葉老伯在臨終前也始終沒有拿到。據曹院長介紹,葉老伯很信任許某,“今年3月份的時候,老人因為沒有身份證無法看病,我們問過之后才知道,老人的戶口本、身份證、銀行卡、醫保卡全都由他的‘義女’保管。”
對此,良翰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贊表示,在這筆交易中,雖然房屋出售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格,但老人在意識清醒且未被脅迫的情況下,按照正規流程自愿簽署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從在蘇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虎丘分中心予以備案,也可以看出此次房屋交易至少手續是齊全的。“但到底是什么促成了不平等的交易?有可能是老人與‘義女’另有協議,也有可能是老人受到了欺騙,但由于沒有證人,這些真相隨著老人的去世也難以揭示。”對此,律師建議,不要在沒有第三方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私下簽訂協議,也不要輕信難以核查的口頭承諾。
部分老人缺少自我保護能力
因“養兒防老”的觀念落入“陷阱”
葉老伯一直相信自己的“義女”不會不管自己,會幫他養老送終,直到彌留之際,還想見許某一面。據太陽城護理院工作人員介紹,老人很單純,很容易相信別人說的話,“如果遇到別有用心的人,這樣的‘老小孩’缺少保護自己的能力。”
據葉老伯所在的楓橋街道白馬澗社區工作人員講,對于孤寡老人的生活需求,社區會盡力滿足,但像葉老伯一樣,“養兒防老”的觀念深入部分老人心中。實際上,養老的方式多種多樣,在葉老伯之前動遷安置房的樓下,就有由高新區楓橋街道招標建設的楊木橋日間照料中心,專門服務老人。
對于孤寡老人輕易把自己的財產完全交付給其他人的行為,楊木橋日間照料中心所長陳志君表示,部分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其實和孩子沒什么分別,他們會輕易相信別人說的話。“經常有一些老人相信外面賣的保健品能延年益壽,還有一些孤寡老人去認‘義子’‘義女’為自己養老送終。”陳志君說,很多街道社區經常聯合物業及各社會組織,上門為老年人做一些養老問題的風險提示,也是希望幫助他們鑒別各類養老信息的真偽。“希望老人們不要輕信五花八門的養老信息,也不要輕信‘義子’‘義女’是自己安度晚年的保障。”